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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2-10-26 00:47:22 3149

摘要: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情况 内容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0823注册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 许统广董事会秘书 陈东屏证券事务代表 郑创文联系电话 0754-88192281本次证券...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823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许统广

董事会秘书 陈东屏

证券事务代表 郑创文

联系电话 0754-8819228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A 股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对超声电子2014年 3月 27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所有的信息披露文件都进行了审阅。

广发证券认为:超声电子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基本做到

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现场检查情况

3次。每半年一次。每次均对相关人员进行辅导、考察

了超声电子的生产现场、并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超声电子的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规范运作情况。

经过现场调查,广发证券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超声电子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与事实相符,非公开发行筹集的募集资金使用真实、规范。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对超声电子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核查,协助超声电子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并督促超声电子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超声电子已制定并实施了一套贯穿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各层面和各环节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广发证券督促超声电子积极参与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况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超声电子已制定并实施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广发证券每月均取得了相关银行的对账单,并在历次现场检查中对募集资金账户情况进行检查。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超声电子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相关

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超声电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5.保荐机构发表公开声明情况持续督导期间,超声电子未发生《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情况,广发证券在此督导期间未发表有关超声电子的任何公开声明。

6.保荐机构向深交所报告情况持续督导期间,超声电子未发生《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保荐机构向深交所专项报告的情况,广发证券在此督导期间没有向深交所专项报告超声电子的有关情况。

7.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广发证券对于超声电子募集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事项均发表了无异议的保荐意见。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内,超声电子非常支持和配合广发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一,超声电子的信息披露文件均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或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后 2 个工作日内,送达到广发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保证了广发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积极配合广发证券的核查工作。及时提供广发证券要求的材料,提供

条件支持广发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实地核查,答复广发证券的问询。

第三,积极采纳广发证券提出的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改善意见。对于广

发证券提出的修改公司章程等规范运作的建议,都予以采纳,并与广发证券合作,共同完善公司治理。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广发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就公司审计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交换意见,以便于广发证券向公司提出改善的建议。

在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过程中,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与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规范运行情况交换意见,随时沟通相关问题,以便于广发证券向公司提出改善的建议。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止至 201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胡涛 林焕伟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孙树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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