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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5-06 22:00:15 598

摘要: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0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1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等,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2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Velostar 株式会社经营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交易时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200万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7%,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4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2月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84.5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441.0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2,825.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99号《鉴证报告》;(2)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940.5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1,226.5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022.5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37,266.2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累计收益4,121.47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54,595.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75,022.5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37,266.2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13,702.09万元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其中2021年度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6,242.57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384.54万元。此外,公司仍有12,317.55万元为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021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发生额10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到期收益为实际收款的含税收益金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八方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58.02万元;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转增股本。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7,533,428.38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304,0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36,700股后为120,267,35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0,534,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65%。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八方股份、佰奥智能、通源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朱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广信股份、润禾材料、鑫铂股份、巨一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润建股份、信安世纪、安控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勇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预计与2021年度收费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 董事会审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代码:603489 公司简称:八方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和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电踏车行业

1、海外市场

全球范围内,电踏车市场持续扩张,尤其2020年起,疫情催生消费者对于个人轻便出行产品的需求,电踏车的普及和推广进一步加快。受经济条件、骑行文化、地形条件等因素影响,电踏车终端市场仍然以欧洲、美国、日本为主。

欧洲电踏车市场发展成熟,销量稳定增长。根据欧洲自行车协会(CONEBI)的数据,2020年度,欧洲电踏车销量约为453.7万辆,同比增长约33.56%,市场渗透率约为20.63%。电踏车作为自行车的高端替代品,市场渗透率仍有可观的增长空间。2020年,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电踏车销量都以约30%的速度增长,高于自行车和电踏车总销量增速,其中,德国、荷兰电踏车销量占自行车总销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8%、49%,体现出消费者的选择进一步升级。随着电踏车的技术升级、消费者消费观念的持续提升,预计未来欧洲整体电踏车渗透率将达50%以上。

美国市场起步较晚,客户群体主要为运动爱好者和极限发烧友。2020 年,美国发布新规,明确电踏车不属于机动车辆,并通过了联邦层面的电动自行车三级分类法案,给美国发展电踏车带来明显的推动力。据INSG数据,2020年度美国电踏车销量同比翻番,销量约50-60万辆。2021年,美国政府提出,对购买电踏车的用户提供税收抵免、通勤津贴等补贴政策,将进一步催化电踏车需求。我国是美国自行车最大进口国,且美国本土无核心电机驱动系统供应商,这一变化将为国内电踏车电机厂商带来机会。

日本是最早研发、生产和销售电踏车的国家。近年来,在日本自行车整体产销规模下行的情况下,电踏车仍保持平稳的增速。根据日本自行车产业振兴协会统计数据,2020年日本电动助力车销量约73.77万辆,同比增长5.66%。由于日本企业掌握力矩传感器技术较早,且民众对于本土品牌认可度较高,国外品牌进入日本市场具备一定难度。但近年来日本本土电踏车产量不及销量,电踏车产销缺口持续扩大,为国外企业打开进入市场的空间。

2、国内市场

中国是自行车消费大国,自行车一直是民众出行的重要工具,是电踏车需求的潜在市场。工信部数据显示,2021年1-8月,全国自行车产量3412.2万辆,同比增长9.7%;电动自行车产量2388.8万辆,同比增长19.5%。由于电踏车价格相对于传统电动自行车而言较高,且消费者尚未形成电踏车使用习惯,目前电踏车在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绿色出行大势所趋。2021年,交通运输部《绿色出行“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创建100个左右绿色出行城市,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到2025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随着公共基础设施建全,以电助力驱动,具备绿色、安全等优势的电踏车,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机会。

长期来看,发展电踏车已经成为行业共识。近年来,业内企业把握发展机遇,陆续推出电踏车业务,行业管理协会向有关部门建议将电踏车划分出单独的品类,并推动制定一系列技术标准,让电踏车技术有标准可依,推动行业规范发展。随着绿色出行理念落地、产业发展成熟、相关行业标准的逐步完善以及消费者的需求升级,我国电踏车市场或存在较大替代空间。

传统电动车行业

传统电动自行车因其技术壁垒低、销售价格亲民、适应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等优点占据了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大部分市场。2019年4月,我国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正式实施,各省市新旧标准电动车过渡期陆续到期。在此背景下,2021年1-6月,我国电动自行车规模以上企业产量1620.2万辆,同比增长33.6%,行业规模增长迅速。随着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存量电动两轮车的换购需求增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张,我国电动两轮车行业迎来新的变革机遇。

国内传统电动车行业转型升级,带来旺盛换购需求,2020年全国电动车产量达4439万辆,同比提升23.0%。共享电单车市场受绿色出行政策推动发展较快,2020年我国共享电单车市场投放量达到151.7万辆,同比增长55%。

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2019年我国电动两轮车(含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总产量同比增长15.59%,总销量同比增长17.88%;2020年受疫情影响,电动两轮车市场增速减缓,但仍呈增长态势,行业规模增长迅速,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助力自行车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

根据申万宏源研究的预测,在“新国标”政策指引下,预计每年超标电动自行车替换市场空间在1913万辆-3188万辆之间。按照2020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总保有量约3亿量测算,超标电动车约有2.1亿辆。根据各地方政府的替换时间安排以及不同地区政策实际执行效果的差异,预计2021-2024年每年均可保持1200-2500万台左右的替换需求。

电动摩托车行业

在能源供应压力及环保意识提升的背景下,绿色出行成为全球性的趋势,各国陆续出台“限油换电”政策,基于燃油摩托车的替代需求,电动摩托车有望迎来快速增长。

受益于环保理念和各国补贴政策,欧洲电动摩托车市场迅猛发展。据欧洲摩托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1年,欧洲主要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电动摩托车注册量2.31万辆,同比增长28.2%,但由于电动摩托车基数较小,注册量占摩托车总注册量的比重较低,约为2.43%,有较大的增长潜力。欧洲电动轻便摩托车市场已经逐渐打开,2021年,欧洲主要国家(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电动轻便摩托车注册量7.31万辆,占轻便摩托车总注册量比重由2020年的20.94%升至2021年的27.61%。欧美电摩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在产业秩序规划方面领先于中国及东南亚市场,未来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欧美市场消费者需求使得摩托车正朝着轻便化、电动化、智能化加速转型升级。

东南亚是全球最大的摩托车市场,根据MarkLines数据,印度、中国、印尼、越南、泰国为摩托车主要五大需求国。自2016年以来,东南亚燃油摩托车销量连年超过3000万辆,2020年度全球摩托车销量约为4,450万辆,其中亚洲地区销量约占总销量的80%。随着碳中和计划推进,东南亚多国响应降低碳排放号召,油改电趋势将掀起电动摩托车更换热潮,利好电动摩托车行业。东南亚市场的特点是人口众多,但人均国民收入较低,消费者更注重性价比、续航等。随着经济发展,环保和碳排放压力下,东南亚市场对电动摩托车将有很大的需求。

在中国,摩托车在交通系统的作用得到社会认可,摩托车消费人群逐渐扩大。2021年,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我国摩托车产销量有所恢复。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摩托车产销分别为2019.52万辆和2019.48万辆,产销量同比增长12.98%和12.7%。新国标后,电摩品类标准化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对电动摩托车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智能交通体系的发展,绿色化、智能化、电动化成为摩托车行业发展的必然之路。随着政策和电动摩托车的优势不断显现,电动摩托车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国电动摩托车产销量分别为395.89万辆和394.28万辆,同比增长3.65%和3.43%。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踏车(即电动助力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踏车。电踏车外形类似于自行车,配备专门电池作为辅助动力来源,配备电机作为动力辅助系统。电踏车既保留了自行车通过踏板行进的操作习惯,又可借助电助力优化客户的骑行体验,可以满足通勤、郊游、户外运动等多样化的需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中置电机、轮毂电机两大电机类型多种型号电机产品,并具备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电池等成套电气系统的配套供应能力,能为山地车、公路车、城市车等不同类型的电踏车提供电气系统适配方案。此外,公司的轮毂电机产品经过改动还可应用于电动轮椅车、电动滑板车以及园林割草机等领域。电踏车电气系统的主要部件具体如下图所示:

(注:上图只为列示电踏车电气系统主要部件,实际安装位置因不同型号而异)

公司拥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是全球少数掌握力矩传感器核心技术的企业之一,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CBA板、铝外壳(端盖、轮毂)、定子、磁钢、线束等,公司采购主要采取的是“以销定产”的采购模式。公司资材部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业务员按采购计划和合格供应方名录与供方签订合同或下订单实施采购。采购产品入厂后由采购员办理送检手续,检验员按相关标准或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因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型号、货物运输期限要求不一,除部分畅销型号有少量计划生产外,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即公司销售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在ERP系统录入销售订单,制造部根据销售订单生成生产订单,各车间根据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销售部根据销售订单、产品完工情况下达出库指令,仓库据此出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与境外的品牌商或者境内外的整车装配商签订销售合同。对于成熟产品,由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并按照约定的商业条件交货、收款;对于新产品,公司在前期会充分调研主要品牌商的需求,确保产品开发的成功及开发效率,一旦产品得到客户认可后,再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并进行销售。

4、研发模式

公司设置技术中心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技术中心下辖设有项目部、研发部、测试部等。公司凭借对电踏车产业发展方向的把握,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灵活地调整研发战略。同时,公司也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联合培养专技人才,为提高技术水平提供良好支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722.87万元,同比增长89.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61.73万元,同比增长50.7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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